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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反思金融创新 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与制度建设

文本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2日11:04 王毅

编者按

中国的金融改革始于1978年,从只有一家单一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到今天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金融体系。期间经历了金融开放、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等阶段。虽然目前的金融体系仍有不完美之处,但并没有妨碍中国在改革开放40年间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和金融体系的基本稳定。最近十年间,伴随着金融的快速发展,有些问题的出现需要引起我们的深刻思考: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扶持作用似乎略显乏力、各类金融风险频频暴露给系统性金融风险敲响警钟。这些问题,该如何正确理解,如何寻根破解?证券时报特开设“金融大视野”栏目,分享知名金融人士的精彩见解。

提要:

第一,金融创新需支持实体经济,实体发展之变应引领金融创新;

第二,实体经济创新无界,但金融创新应该有界,金融创新要秉持效率提升和风险管控两个原则;

第三,在创新过程中,要加强金融监管的能力建设与制度建设。

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实体发展之变引领金融创新

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前的几年时间,社会各界普遍对金融创新持“鼓与呼”的支持态度,各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现在看来,由此产生的问题也非常多。现在应冷静反思,到底应该以怎样的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其实,金融本身就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才是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反思这几年的情况,“人间正道是沧桑,金融正道是实体”。《2019·径山报告》是对这几年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足和补短板的一个检讨,值得肯定。

金融要支持实体经济,实体发展之变应引领金融创新。近年来,实体经济中已经出现了许多现象性的变化:一是实体企业混业经营趋势明显。一些实体企业做大之后开展多元化经营,跨主业、跨领域扩张,出现了很多混业经营的现象。二是服务业大幅增长推高轻资产需求。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发展迅猛,目前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百分之六十,大量的轻资产需求不断涌现。比如,四川返乡农民工想要养猪创业,但因所持资产都是流动性资产,无法获取贷款。再比如,目前知识产权也迫切希望能够作价入股,从而获得融资支撑。三是新兴战略性行业需要支持。从国家层面来看,一些新兴的、弥补我技术创新不足的行业发展迫切需要金融支撑,但具体如何支持,落实在哪个环节,也存在较大困难与认识分歧。

政府资金运用的思路也在转变。过去政府的思路是“有多大的能力干多大事,有多少钱干多大的事”。现在这一思路也在转变。通过设立各种政府投资基金、PPP、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政策,可以一定程度上提高资金运用规模。这些政策已经开始实施,但是否会引发新的问题,堆积隐性债务,需要予以关注并加以避免。

在实体经济变革中,所有制歧视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一方面,国企在信贷市场上的优势不可否认。有学者研究指出,国企平均融资成本要比实体企业低好几个点,这一定程度上是政府信用的隐性补贴。另一方面,我们要反思这些较容易获得信贷资金的市场主体是否都是优质资产或企业,是否应该获得金融支持,是否应该坚持市场定价。如果坚持市场定价,可能也会引发不少问题。

提升效率和管控风险是金融创新应秉持的最基本原则

实体经济创新无界,但金融创新应该有界。反思这些年的金融创新,可总结出诸多教训。比如,中国从国外引进了ABS、CDS等大量金融工具,甚至衍生出了比国外更多的品种。从对国外金融产品、工具的模仿,到现在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概念的应用,各类“金融创新”层出不穷。

不少金融创新其实是传统工具改头换面的“伪创新”。比如最近P2P办不下去了,供应链金融就盛行,但它在资产管理端没有实现任何实质性创新。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在1993年就出现了,并非新生事物。当时朱镕基总理要求清理产业链上下游三角债,否则中国经济或将崩溃。上下游三角债的本质就是应收应付账款,就是供应链金融。二十多年后,供应链金融又成了新的“风口”,能否持续,成为真正的金融创新,值得观察。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金融创新就是影子银行。我们应该思考,为什么在华外资银行未从事影子银行业务,而中国影子银行却体系庞大、发展快速。有的银行在过去十年间,辛辛苦苦“干表内”,资产规模才发展到1万亿;近三年因金融“创新”大热,其表外资产又发展了1万亿规模,增速太快。

反思以上现象,金融创新恐怕也应有原则性的衡量:一是金融创新要能提升原有效率。如果创新模式在金融的支持下能够提升效率,那么就可以创新。二是金融创新要能够管控风险。如果不能管控风险,即便收益巨大也不宜创新。之前很多炒期货的爆发风险,就是因为叠加太多杠杆,最后导致风险失控,损失巨大。因此,提升效率和管控风险是金融创新应把握的最基本原则。如果不能提升效率,金融创新就是“伪创新”;如果不能管控风险,金融创新就不应该被推行。

要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与制度建设

当前中国金融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从计划下的供给向市场导向的供给转变。近期有几个问题值得探讨。一是中国是否存在金融抑制?我同意“中国不存在金融抑制”的看法。中国金融不但没有受到抑制,反而有着比国外更加放松的监管环境。以产融结合为例,印度的金融监管水平不如中国,但印度政府严格管制产融结合,发达经济体中也少有产融不分的,反而中国在这方面较为宽松。对金融监管过于宽松的问题,已经有不少的教训。

二是民营银行、中小金融机构应该如何发展?发展民营银行的大方向是对的,的确不应该歧视民营银行,但近年来的事实表明,不少民营银行实质上在用别人的资金来为自己套利,最后捅出“窟窿”。弥补这些“窟窿”,最终还是要求助国资和财政。这是否成了市场化的倒退呢?受AI和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影响,美国许多中小微金融机构和社区银行无法生存。在这一背景下,我国中小微金融机构逆势而动,是否能够最终成功还有待观察。

三是市场化出清如何避免受阻?目前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遇到的非常重要的制度建设问题,就是市场化出清问题。如果市场化出清问题不能有效解决,资源优化配置、金融发挥作用就都无从谈起。现在,质押的资产被封存冻结、无法流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无法破产,债券不能打破刚性兑付,中小银行不能倒闭,各个环节出了事情都寄希望通过央行再贷款救助或者财政出资兜底来解决,市场化出清无法实现。这样下去,金融的效率、经济运行的效率只会越来越差。

上述事实表明,政府未能有效监管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金融监管能力还有待加强。现在的监管模式相对传统,管理能力滞后于金融风险的发展,甚至有时要等到金融乱象爆发之后才出手监管。亡羊补牢的多,未雨绸缪的少。因此,在创新过程中,政府的金融监管能力和制度一定要提高和跟进上去。回溯过去的监管思路可以发现,对于当前出现的各种金融乱象,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文件中提到的十五条规定就可以应对。那为什么还会有金融乱象出现?归根结底,还是要加强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

作者系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财政部金融司司长,本文系作者为《2019·径山报告》所作评论,收录于《中国金融创新再出发》。


文本来源: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