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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形成,将在全国复制推广

文本来源:央广网、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12:42

  7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方和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和特色特点,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了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其中,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人力资源5个领域。

  具体而言,在投资管理领域,包括“出版物发行业务许可与网络发行备案联办制度”、“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管理”、“电力工程审批绿色通道”等9项。

  贸易便利化领域包括“‘融资租赁+汽车出口’业务创新”、“飞机行业内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便捷调拨监管模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进出口商品智慧申报导航服务”、“冰鲜水产品两段准入监管模式”、“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边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等7项。

  金融开放创新领域:“保理公司接入央行企业征信系统”、“分布式共享模式实现‘银政互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创新”、“知识产权证券化”等4项。

  在特定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在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现场一次联办模式”、“股权转让登记远程确认服务”、“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革”等3项;在二手车出口业务试点地区复制推广“二手车出口业务新模式”;在保税监管场所复制推广“保税航煤出口质量流量计计量新模式”;在成都铁路局局管范围内复制推广“空铁联运一单制货物运输模式”。

  《通知》要求,要把复制推广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与巩固落实前五批经验结合起来,同一领域的要加强系统集成,不同领域的要强化协同高效,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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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贸易便利化措施全国复制推广有助于稳外贸、稳外资

  其中,涉及贸易便利化领域的包括“‘融资租赁+汽车出口’业务创新”“飞机行业内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便捷调拨监管模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进出口商品智慧申报导航服务”“冰鲜水产品两段准入监管模式”“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边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7项。

  商务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认为,当前形势下,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贸易便利化相关举措,对于稳外贸、稳外资意义重大。

  “目前,我国正大力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致力于国际区域合作,尤其是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同时,受疫情影响,我们也面临稳外贸和稳外资的需求,现在我们推出的这些改革措施,对于应对当前的挑战和推动未来更好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张建平说。

  通关便利化提升保证外贸企业正常运行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指出,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外贸面临不少外部压力,但中国及时采取提高通关效率等贸易便利化举措,为外贸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保证外贸企业正常运行。

  白明说:“外贸企业目前反映最多的问题是贸易便利化存在一些差距,因为在其他方面,有些并不是我们自己说了算,比如国际市场受疫情影响,有些地方的订单来不了;但是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完全能够依靠我们自身的力量去做,比如加快通关速度,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补齐短板。例如,生鲜食品的进口,如果通关时间过长,有的生意可能就没法做,但是现在通关便利化,通关时间减少,有些生意就可以做成。”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将在全国复制推广,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将区外的分拣、退货流程转移至区内,实行退货中心仓场所硬件设施监管,海关对电商企业相关设施实地验核后准予备案,划定跨境电商退货车辆出入区指定路线。实行退货包裹出入区监管,实施卡口管理、物流监控管理、仓内卸货管理、复运出区管理。实行合格包裹上架监管,加强单证审核和查验管理。

文本来源:央广网、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