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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十五大困境

文本来源: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5日15:10 鲁顺 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院长

  这几年中国供应链金融能够迅速做大,并有如此的社会影响力,核心企业的深度参与是功不可没。核心企业因为自身名气大,上下游企业多,主导供应链金融呈现出效率高、风险低、规模大等特点。外部机构包括监管部门、传统银行、类金融公司等都认为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现实中,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相对于市场上的金融机构确实有很多的优势,但是也并不是像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在业务开展中也面临很多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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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企业内部协同困难重重

  这个困境应该是目前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每个公司都是一个利益综合体,主要包括股东的利益和员工的利益。这些利益可以说是错综复杂,既互相促进又互相矛盾。矛盾包括股东与员工之间的矛盾,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矛盾,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矛盾,子公司之间的矛盾。核心企业一般都是经营规模大,子公司多,这些子孙公司遍布中国各个地方。每个子公司都有不同的任务和考核目标,供应链金融又增加了子公司的操作成本和风险。供应链金融业务利润本身又微薄,也不能给这些子公司再次分什么利润,直接给公司直接负责人利益更不可能了,还不如外部企业好营销。目前负责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的公司基本都是三级或者四级子公司,让这公司去直接协同核心企业其他子公司一起做供应链金融是非常难的。有人说让核心企业集团公司直接给各子公司下命令,定考核指标。目前在中国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能实现这样的还真不多。这个主要看供应链金融的负责人能不能协同核心企业集团决策层了。当然还有一些集团管理混乱,有N个决策层,这些决策层平时在管理过程就在博弈,这无疑加大了协同的难度。很多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企业因为协同不了内部关系,最终去做外部业务。还有刚开始做供应链金融花了很多钱搭了一套供应链金融系统及招募了团队,因为协同不了最后不了了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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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价值认同低

  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虽然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但是其主要是依托核心企业自身的资源,这业务属于资源变现的业务。核心企业的其他公司或者人,会认为自己保理公司在靠核心企业生存,没有什么本事,能独立挣外部业务的钱才算本事。当然他们有这样的说法,大部分不是认识偏差,更多的是眼红而已。企业里有不同的人构成,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人对一件事有不同的看法这也属正常。从商业的角度看,产品不变增加客户可以挣钱,在原有客户基础上增加产品也可以挣钱。站在核心企业自身利益的角度,自己做供应链金融当然是利大于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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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队价值得不到体现

  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除了内部其他公司和人不太认可其价值外,供应链金融企业本身的员工也不认可其自身价值。特别是如果招募外部管理团队的时候更是如此。原因在于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因为是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及其上下游企业,所以说对专业要求并不高。这个业务核心能力是内部的协同能力。信用是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也是核心企业的,团队只负责协同,团队人员感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加上内部其他公司和人员,加上外部机构也这么说,自己就感觉没有价值了。其实这完全是心理作用,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金融行业虽然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现实中除了风控岗位对知识要求高外,其他岗位对专业知识要求不太高,更多的都是靠关系能力。在商业的世界里,其实关系、协同这些能力往往要比技术重要的多,商业就是用人服务人挣人钱的模式。毕竟现在大部分企业业务都没有什么太懂的技术含量,都是靠关系挣钱的,升职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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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下游企业不理解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

  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对于核心企业和其上下游企业、传统金融机构等都能获得很大的收益。特别是因其效率高、成本低、手续便捷等特点,在解决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但是很多的上下游企业因为认识和心理等问题,不理解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甚至说核心企业在耍流氓。他们认为供应商的赊销账期或者分销商的预付都是由核心企业的强势地位造成的,核心企业不采取现付而是采取供应链金融的模式再次让其付出成本剥夺其利润就是在耍流氓。供应商或者分销商由此认识,更多的时候是因为对核心企业长期强势心里不满造成的。供应商为了能和核心企业做业务,请客、送礼、赔笑、接受苛刻的贸易条件,可以说受尽了折磨,吃尽了苦头。在中国做大B生意,做为乙方确实挺难的。当然出现这个情况也不能全怨核心企业,也跟供应商的产品同质化、没有竞争力有很大关系。所以核心企业推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时候,给供应商融资还要供应商承担融资成本,供应商一听这就会不满。如果是第三方金融机构做这个业务,供应商肯定不会骂,还感恩戴德的。核心企业长期压迫供应商,造成供应商对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的心理不满,从而导致错误认识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对自身的作用。在核心企业供应商之中,有的有融资需求有的没有融资需求,核心企业为了做大供应链金融的规模,肯定也会营销所有供应商使用供应链金融,没有融资需求的,气愤情绪会更大一些。核算有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和没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供应商融资差异其实是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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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供应链金融损害上下游企业的利益

  股东创立企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自己创造价值。这价值中主要表现形式是股利和股价。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也是一样,主要为了自身的利益,想通过供应链金融挣更多的钱。供应链金融我们一般都会讲要实现多赢,核心企业、其上下游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技术公司等各参与主体都能从中受益(与没有做供应链金融之前相比较)。但是更多的时候这些主体其实是在不断博弈中,来获取更多的利益。供应商能够接受核心企业的赊销条款,基本上供应商在双方的贸易中处于弱势地位,因为如果供应商强势,会让核心企业预付或者现付。既然是弱势地位,有的核心企业为了短期利益就会不断采取各种方法让供应商接纳更加对核心企业有利的贸易条件。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也是一样,一些核心企业会强迫供应商采取延长账期的贸易结算条件,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从而损害供应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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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核心企业自身流动性风险

  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虽然核心在信用、核心在效率、核心在数据等,但是最核心在于信用。传统金融机构能够与核心企业合作,主要是看中了核心企业的信用。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核心也是把自身信用转移到上下游企业,让他们能够享受核心企业同样的金融服务。但是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不管是应付还是赊销其实都是基于商业信用关系建立起来的。商业信用虽然也是信用,也是要求按照约定履行,但是产业链上的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并不是稳定的,现金流入也是波动的,并不都是按照规定的时间流入,这就导致供应链上的某个企业因为现金流入不及时,会影响其上下游企业的现金流入。供应链上的企业都是多年的合作关系,大家都看长期利益,一般上下游企业付款延误,大家都会理解和容忍,这就导致商业信用并不是刚性兑付。金融信用就和商业信用不一样,金融市场是由不同的主体包括投资人、金融机构、金融监管等组成的,金融市场各主体之间都是依据法律和协议的约定进行资金的安排。投资人与金融机构之间多是陌生关系,投资人众多,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与投资人之间的投资时间与金融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其他需要金融的企业之间的金融关系时间是错配的,在中国计划经济遗留下的政府兜底政策,投资人是想获得收益不想承担风险,金融机构为了在投资人之间建立信任,这就决定投资人与金融机构之间必须是按时间按额度刚性兑付的,这种刚性兑付也会延伸到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融资企业之间,所以说金融信用是刚性兑付的。金融市场的刚需兑付与产业链的不确定对产业链上的企业伤害特别大。不确定付款期限的商业信用转为按时刚性兑付的金融信用,必然会引起核心企业流动性风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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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链金融放大了核心企业信用风险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核心企业开展金融核心之一是依靠自身的信用,把自己的信用转移给上下游中小企业,把其上下游企业的商业信用转为金融信用,从而导致自己的流动性风险增加。在核心企业开展为其供应商融资的时候,核心企业并没有增加应付账款的额度,所以并没有增加其负债,也就是说不管核心企业是否为供应商融资,应付账款都是那么多。但是核心企业为其下游分销商融资的时候,其实是增加了核心企业的负债。因为不管是对分销商的控货模式还是赊销模式,其他金融机构与其合作都会要求核心企业提供担保或者对货物进行回购,对其担保就会增加核心企业的负债,就会扩大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当然,核心企业对分销商开展供应链金融会促进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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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受到局限

  每个企业都想随着业务的发展时间的推移不断做大规模,不断做大利润。核心企业能够顺利的开展供应链金融,主要是有与其进行贸易交易的众多的上下游企业,供应链金融主要服务对象也是这些企业。这些业务虽然开展起来相对容易,风险也可控,但是业务开展的规模一般都会限制于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的交易规模上。加上核心企业都会利用科技的工具开展供应链金融及内部协同的问题,这无疑加速了业务规模的天花板。用不了多久,这业务就会做满。从而导致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市场份额就没有了新的增长。做外部业务又因为风险不可控和金融市场不认可等问题无法开展。当然出现这种情况,也跟工具局限导致人的思维局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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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交易信息可能会泄露

  核心企业自身经营和其与上下游之间的贸易交易信息,对于核心企业来说,绝对是属于商业秘密。里面涉及太多的具体贸易信息,包括供应商和分销商名称、分布情况、产品、价格、物流、结算方式等核心商业信息。供应链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除了自己少量资金参与供应链金融外,更多的是依靠传统金融机构或者资本市场,想得到这些机构的认可,必然要向这些机构开放供应链金融平台,让其了解自身及其上下游企业的经营和贸易情况;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一般都会使用科技工具建立供应链金融平台,把上下游的贸易交易及支付结算行为进行集成,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防范操作风险、提高信任。以上情况就会把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的交易等信息进行泄露,这种泄露加上科技的工具在泄露的速度和广度都要比之前严重的多,这些信息有可能被竞争对手获取从而损害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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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利润高,影响核心企业不安心做主业

  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因为自身信用好,大量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再加上科技工具的使用,如果能够内部协同,无论是在效率、规模和利润都是非常不错的。相对于主业的实业经营,都更轻松、利润也高。这也导致很多核心企业会看中金融的利润,不安心做主业。当然了,这绝对是小部分企业才会有这样的观念。因为绝大部分企业都非常明白,自己开展供应链金融能够这么高效并且获得利润那是因为有产业基础在,没有强大的产业基础,也就没有了那么多的上下游企业,也就没有了供应链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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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化不一致造成业务冲突

  虽然大部分核心企业供应链管理做的并不好,但是各个部门各个子公司都会有一些信息化的系统。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基本都会建立一个信息化的平台,来对接各个子公司及其上下游企业。这些信息化的系统一般都是由不同的部门主导不同的软件公司进行开发,每个部门实现的目标不同,每个软件公司的技术标准和程序也不同,这些信息化系统连接在一起就会可能发生冲突,不兼容,影响其使用,甚至系统之间水火不容,有A不能有B,有B不能有A的情况出现。还有一些软件公司或者部门为了自身利益,故意造成这种矛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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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链金融工具受到局限

  目前中国的供应链金融虽然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参与主体和产品也不断在多元化,但是目前仍然还是以债权融资为主,特别是以应收账款融资为主,存货融资为辅。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也是一样,虽然说围绕其上下游企业做,但其实主要还是主要做上游供应商的应收账款融资。这主要是基于核心企业的应付账款给供应商融资,相对于其下游分销商的融资容易很多,而且没有信用风险(有一些行业的原因,下游企业规模比较大,不适合为下游企业做供应链金融,例如建筑企业)。核心企业对供应商进行融资,一般都是采取自己成立保理公司,以保理公司的名义搭建基于互联网的供应链金融平台。我们国家对金融公司一般都是实行专营管理。保理公司只能做保理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只能做融资租赁业务,小贷公司只能做小贷业务等。这种监管的要求也会让保理公司的人眼里只有保理业务,融资租赁公司的人眼里只有融资租赁。这就会让保理公司搭建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只能做保理业务。像一些存货融资业务、代理采购业务、代理分销业务、理财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保险等业务都没法开展。一些核心企业也都成立了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但是这些公司大多数都是处于不同部门不同的人来管理,这些机构更多的时候都不能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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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金融没有供应链管理

  目前中国的供应链金融只有金融没有供应链管理是非常严重的。这方面,供应链平台的供应链金融会好些。因为供应链平台的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供应链管理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是其供应链服务的一种。核心企业虽然主业是经营实业,有庞大的产业基础,但是除了行业特殊对供应链管理有严格要求外(例如电子产品、汽车等行业),其实并没有什么供应链管理的概念。在采购、生产、分销、物流等环节都是处于割裂状态,各个子公司也不能协同。拿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目前开展最多的供应商应收账款融资说列,保理公司其实并不掌握核心企业与其供应商的贸易交易情况,供应商融资获得的资金也不知道流到哪里去,保理公司更不了解产业链、供应链具体的运行规律和贸易交易细节。当然,这个业务因为有了核心企业的背书,也不需要了解这些。供应链金融本来是基于供应链管理开展的金融,是为了提高供应链的资金使用效率,满足采购、生产、分销、物流等供应链过程中收入与支出的时间差产生的融资需求的,供应链金融最终到底能够为供应链各参与主体和供应链过程提高多少效率、降低多少成本,这些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机构也是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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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不支持核心企业自营供应链金融

  国家一直在采取各种办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其中主要采取的是让银行来解决,通过设定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业务指标、降低中小企业的利率、提高中小企业不良率进行容忍等,当然也采取了打击高利贷、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等措施。银行虽然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但是它主要还是要实现经济利益。只靠行政命令,不用经济利益驱动银行做中小企业,是长久不了的。银行因为资产规模庞大,产品多元,组织机构臃肿,基于成本(机会成本、操作成本)、风险、效率等问题,是很难直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虽然通过科技工具解决一小部分问题,但是基本影响有限。所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还得靠分工,靠通过其他主体共同解决这些成本、风险、效率的问题。但是监管部门好像非常排斥这种行为。当然了,这些主体能解决这些问题,同时也带来了风险的问题。监管部门也认为这些主体的参与会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这点监管部门应该只看到了利率成本,并没有考虑到中小企业的机会成本、操作成本等问题。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支持核心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但是这种支持更多都是要求核心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并不是支持核心企业自己做供应链金融。表面上监管部门说是为了风险的考虑,其实质是为了保护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国家还是鼓励和保护传统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毕竟传统金融机构是国家的金融基础设施,国家需要通过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宏观调控,传统金融机构管理规范监管严格,相对于其他机构风险也低)和监管者自身(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是把核心企业的风险先转移到了供应链金融企业,例如保理公司,如果核心企业出了问题,必然导致保理公司出现问题,保理公司是归监管部门管理的,核心企业不是)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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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金融机构不认同

  供应链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其实质是对传统金融机构进入供应链金融领域提供了桥梁。但是传统金融机构竞争激烈,核心企业不可能对接所有的金融机构。只会选择和自己关系好、合适的金融机构。这就导致能够对接核心企业金融机构毕竟是少数。能不能营销核心企业是很多传统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因素。这几年随着更强信用的核心企业深度参与供应链金融,并利用了科技工具,很多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被资本市场所接受。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模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接低成本资金。这都在挤压传统金融机构的市场空间。还有一些类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更是蚕食了他们的市场。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因为有业务场景,在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容易程度上、金融市场认可度上,都要比其他金融机构都有非常大的优势。这些都会引起其他外部金融机构的嫉妒和憎恨。

  通过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遇到的困境,我们可以得知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也不是那么好干的。也并不存在市场上说是个人就能干。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想做好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首先要突破内部协同这一关,然后尽最大努力争取其上下游企业的认同,突破工具的限制,从金融公司转型金融服务公司,链接更多的金融机构,才能走的更好!

文本来源: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 责任编辑: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