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

您当前的位置: 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 > 工作动态 > 详情

重磅!我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囊括海陆空港

文本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10:00

  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进出口银行等9部门和单位宣布,在全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包括: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这10个示范区,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囊括海陆空港,体现了中国进口发展的动力和潜能。

  近年来,我国不断降低关税总水平,提升贸易便利化,扩大进口取得积极成效。我国国内市场空间广阔、潜力巨大,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进口规模占全球比重持续提升。据世贸组织数据,今年上半年,中国进口占全球份额达11.3%,较去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我国进口对全球经济复苏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1

  1、两大功能定位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世界经济遭受严重冲击,贸易形势复杂严峻,中国政府依然坚定不移推动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工作,积极主动扩大进口,充分展示了中国深化对外开放、倡导贸易自由化的坚定决心。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的重要抓手。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在介绍我国设立的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时表示,示范区有两大功能定位,一是“贸易促进”,即促进口、促产业、促消费;二是“贸易创新”,即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我们期待利用三至五年时间,培育一批监管制度创新、服务功能齐全、交易模式灵活的进口示范区,推动中国进口规模稳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带动相关产业提质增效、消费水平明显提升,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应有支撑,为促进世界经济繁荣作出中国贸易应有贡献。”着眼于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商务部将持续实施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服务进口,支持改善民生相关产品的进口,支持发展进口新业态,优化进口商品营销模式,提高监管便利化水平。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第三季度,我国进出口总值、出口总值、进口总值创季度历史新高;9月进出口值、进口值创历史新高。今年前10个月,我国外贸延续增长态势,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5.95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其中,出口14.33万亿元,增长2.4%。

  2、促进跨国物流发展

  在国与国之间开展的进出口贸易活动,必将促进我国跨国物流行业的发展。国际间的贸易发展是跨国物流行业发展的前提。国际贸易活动的频次与跨国物流发展的频次成正比关系。国际贸易发展有效保证跨国物流行业的持续成长,跨国物流行业作为国际贸易连续发展的必经阶段,其高效运转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备条件,高速发展的国际贸易需要与其适应的跨国物流。

  而且,物流国际化发展需要国际贸易推动。伴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行业进入高速成长期,发展国际贸易就需要开展跨国物流行业,科学化的物流对国际贸易发展起到推动作用。通过缩减跨国物流运行成本消除国与国之间的隔阂,从而促使国际贸易效益最大化。国际贸易进展速度影响着物流行业成长程度,我国设立的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在推动国际贸易发展的同时,必将推动国际物流良性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对物流行业提出了新需求,物流行业需要改善效率、质量和安全。从效率角度,要统一整理物流流程,提升物流行业运送效力;从质量角度,常规的初等物品被诸多高级货品代替,对物流运送质量提出了新要求。作为跨国物流服务提供商,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设立肯定会为其的物流业务增长提供支持,通关便利和操作手续简化带来的效率和效益双提升,同时能增强物流企业服务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创新进口贸易方式,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持续推动跨国物流行业的规模和辐射力,以高水平开放打造发展新优势。


文本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