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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依托数字经济优势形成“双循环”新引擎

文本来源:金融读书会、《大河报·大河财立方》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17:10

  编者语:

  数字经济具有规模大、占比高、发展快、拉动能力强、辐射能力高等特点。巴曙松教授受邀在《大河报·大河财立方》开设专栏并指出,以数字经济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不仅有助于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更有利于形成数字产业化能力,提高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数据价值化转换水平。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以数字经济为引擎,构建数字经济要素创新生态系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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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巴曙松教授

  在新冠疫情冲击与国际局部逆全球化趋势影响下,如何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内外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成为经济政策的重点。从政策着力点来看,双循环政策需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如何发挥国内市场规模优势,提升国内居民消费水平,扩大消费规模;二是如何持续推进产业升级,聚焦科技创新尤其是基础科学突破,实现中国制造业“全产业链”竞争力提升;三是如何打通内外循环的需求对接、标准衔接、平台支撑,构建适配内外循环,涵盖数据、技术、创新、制度、人才、资本、平台等的创新生态体系,支撑高质量增长。

  数字经济具有规模大、占比高、发展快、拉动能力强、辐射能力高等特点。其中,数字产业化能有效提升消费,产业数字化将支撑产业升级和关键技术突破,数据治理化和数据价值化将对提升民生福利水平、推动创新要素融合、联通内外循环体系发挥关键作用。

  全球数字经济规模持续扩张。2018年,全球12个主要国家数字经济总规模达到275153亿美元。其中,美国和韩国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高达91.8%和100.8%,中国、德国、英国、法国、印度等国家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也已超过50%。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竞争的最重要领域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此外,全球主要国家产业数字化(融合型数字经济)在数字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全球47个国家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比重平均为83.9%,产业数字化在各国数字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持续巩固,数字经济规模越大的国家,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比重越高。

  中国数字产业化(基础型数字经济)规模大,增长平稳。2019年数字产业化规模达到7.1万亿元,占GDP比重为7.2%,同比名义增长11.1%。从内部结构上看,软件产业、互联网行业占比小幅提升,电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占比小幅回落。

  在疫情冲击之下,电子商务、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新业态蓬勃发展,成为新消费亮点。2020年前三季度,中国网上零售额高达80065亿元,同比增长9.7%,增速比上半年加快2.4个百分点。

  从现状评估,当前中国产业数字化(融合型数字经济)规模增长且三次产业发展不均衡。2019年产业数字化增加值规模达到28.8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6.8%,占数字经济比重由2005年的49.1%提升至2019年的80.2%。各行业产业数字化发展依然延续三产优于二产再优于一产的特征,2019年服务业数字经济增加值占行业增加值比重为37.8%。

  与全球趋势一致,中国的产业数字化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同时呈现软件、互联网、服务业相关等“新型”数字经济占比逐步增高的趋势,而电子信息制造业等“传统”数字经济占比逐步降低。如何增强产业数字化占比,同时增强其中平台服务型数字经济竞争力必然成为下一轮数字经济竞争焦点,成为实现产业升级的关键。

  以数字经济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不仅有助于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更有利于形成数字产业化能力,提高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数据价值化转换水平。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以数字经济为引擎,构建数字经济要素创新生态系统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一是打造数字经济信息和数据开放中心。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石油”,谁能集聚更多的数据,进而转变为更多的信息,谁就能在未来的数字经济竞争中成为“数据”的“石油”中心,进而与算法和算力结合成为“数据算法矩阵”中心。打造信息和数据开放中心将进一步增强产业数字化优势,促进算法、算力围绕数据和信息形成价值转换。

  第二是大力推进数字经济科技研发应用。建设面向基于数字经济基础研究创新向技术应用创新转化、技术应用到应用场景示范推广、商业模式创新变革应用场景的多层次技术创新体系;发挥制造业优势,推动技术自主创新与开放式创新相结合。

  第三是持续推动数字经济制度创新。一是打造数字经济制度创新体系,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相关内容,构建适应数字经济整体发展的促进政策、规制或治理政策、相关环境政策;二是打造数字经济开放规则体系,建立对内数据开放规则体系,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提升与产业数字化相关的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三是营造数字经济友好型营商环境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长效保护机制。

  第四是构建数字经济支撑平台。一是建设数字经济区域经济社会决策支持平台,对数字经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现状等进行系统梳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度;二是建设数据、算法、算力融合共享支撑平台,实现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数据共享,降低数据搜寻协作成本;三是建设数字经济产业数字化跨境服务平台,运用5G、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构建产业数字化跨境服务平台;四是建设数字经济产业招商、政务、商务、资本综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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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金融读书会、《大河报·大河财立方》,2020年11月12日—11月18日第A06版(文中观点仅代表研究人员个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机构的意见和看法)

文本来源:金融读书会、《大河报·大河财立方》 责任编辑: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