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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管理服务和智慧物流分别被纳入《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的产业数字化部分和数字产业化部分

文本来源:搜狐网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0日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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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以下简称《数字经济分类》),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为我国数字经济核算提供了统一可比的统计标准。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数字化转型正在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对世界经济、政治和科技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作为衡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统计标准。

《数字经济分类》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将其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大类。

前4大类为数字产业化部分,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对应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26个大类、68个中类、126个小类,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

第5大类产业数字化部分,是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该部分涵盖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对应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91个大类、431个中类、1256个小类,体现了数字技术已经并将进一步与国民经济各行业产生深度渗透和广泛融合。

其中,“供应链管理服务”作为“数字要素驱动业”大类下“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中类下的小类、“智慧物流”作为“数字化效率提升业”大类下中类被纳入《数字经济分类》,这意味着“供应链管理服务”作为一个新的行业业态、“物流”作为产业在数字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得到明确,也表明“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物流”数字化转型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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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来源:搜狐网 责任编辑: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