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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普惠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出路

文本来源:商业经济 济南大学普惠金融产业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40

多年来,小微企业作为中国经济的“蓄水池”和“稳定器”,在促就业、稳民生、保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差、信用等级受限、抵押物不足等“先天不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成为阻碍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瓶颈”。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发展普惠金融列入其中。普惠金融即要求金融服务供给方要为社会各阶层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是其重点服务对象。随着普惠金融的持续推进,“融资难”“融资贵”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2020年初至今,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风险抵抗能力差、处于供应链最末端的小微企业首当其冲,零售业、餐饮业、旅游业、制造出口等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受到较大冲击,小微企业资金困境将进一步凸显。


 一、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一)融资渠道单一


2020年8月30日,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发布的《2020·径山报告》显示,从融资结构看,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为:内源融资占比60%,外源融资占比40%。在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占比20%,债权及股权融资占比不足1%。内源融资即企业主要依靠自身的盈利能力及股权结构筹集生产和再生产资金,外源融资即企业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或进行股票与证券的发行筹集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从上述报告中可看出,小微企业的融资主要依靠企业自筹和向银行贷款两种方式。


 (二)融资成本高


一是小微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成本较高。相对信用高、抵押物充足的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贷款利率较高,后期需偿还的本息较高。由于中小微企业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差,出现不良贷款的几率较高,因此较多小微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会要求第三方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过程中产生的担保费及资产评估费等也间接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二是部分小微企业向民间借贷提高了融资成本。部分小微企业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融通到资金后,会向民间借贷资本融通资金来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民间借贷的门槛相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低,但借贷的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相比较高,依然会增加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阻碍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融入资金不“解渴”


对于处于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来说,资金支持是关系企业存活的关键所在。创业初期的前三年是小微企业的“生死存亡期”,资金支持是企业能够活下来的“能量”;过了“生死存亡期”后的转型、拓展期,资金支持则是助力企业“跑得更快”的“加速器”。据某民营企业主反映,在向多家银行申请贷款时发现,银行多看重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也就是现金流,尽管有厂房物作为抵押,但银行在审批额度上仍将企业的还款能力作为参考依据。与此同时各家银行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差异较大,有些银行“一刀切”,尤其是管理层级较多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无法自行根据企业的资质灵活审核信贷额度,进而导致可贷资金都是“杯水车薪”。其次,银行对企业进行规模分类时,进一步提高了门槛,降低了小微企业的信用规模。在2021年的人大会议上,有代表称,一民营100强的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仍将其列为中小企业贷款范畴。


二、小微企业融资“瓶颈”分析


在普惠金融政策的指导下,政府牵头制定各项普惠政策,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尤其是在疫情爆发的2020年,政府更是要求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的缓解。但由于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还未得到彻底根治。


 (一)金融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


一是针对小微企业的数字化平台信息建设不足。虽然当前政府牵头的开展的数据数字化建设正火热进行着,但针对小微企业方面的数字化信息建设还属于空白地带。由于当前各行政管理部门分管不同领域的小微企业,且办证、缴税、社保、生产、水电等政务信息又分属不同政府部门管理,即使部分沿海发达地区的政府建立了信息中心部门,搭建了网上信息共享平台,但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能实现信息共享的小微企业较少,为实现普惠金融服务的平台建设之路还任重道远。二是金融需求方与供给方信息的不对称。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不缺乏长期合作的的大型企业客户源带来的稳定受益;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客户数量多、较分散,贷款额度少、频率高,潜在的风险较大,金融机构需要投入的成本与收益不成正比,且企业信息获取渠道有限,无法真实有效获取企业的经营信息,导致金融机构为了追逐效益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更倾向于向优质的大客户提供信贷支撑。


 (二)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信贷业务激励不足


近年来,在政府普惠金融政策的引导下,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信贷资源进一步向小微企业倾斜。自2020年初以来,各级政府及人行、银保监会等联合出台各项货币政策、监管考核、激励政策、风险补偿、银行考核指导等多项激励措施,旨在指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信贷支持上更加倾向于小微企业。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更多地从监管角度出发,并未考虑不同类型、规模的银行实际情况,所造成的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和交易成本较高等问题也较为明显。与此同时各项政策互相独立,缺乏合力监督机制,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动力不足。截止2020年底,全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5.1万亿元,占比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不足9%。从下表可以看出,在2020年疫情最为严重的武汉,某商业银行小微贷款新增总量不足法人贷款新增的4.5%,小微贷款总余额不足法人贷款总量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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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数据由武汉某商业银行提供


(三)股权融资之路不够顺畅


股权融资是当前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的较为偏好的一个方向。根据相关报告显示,中国小微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仅为3年,熬过“生死期”的企业平均在第4.4年才能拿到第一笔银行贷款。由于科技型的小微企业在创业初期存活下来的概率较低,在向银行融资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大多科技型小微企业主更愿意倾向选择风险偏好高的股权融资。根据前述《2020·径山报告》,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占比则不足小微企业融资的1%。制约科技型小微企业较难获得股权融资的原因有三:一是投资双方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难以寻找到合适的投资方;二是投资双方在公司未来发展上存在较大分歧,双方对未来企业资产估值的分歧导致投资方不愿投入过多资金;三是当前资本市场体系的不完善导致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上市融资的道路还不够畅通。


三、多措并举,全力攻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发挥政府“看得见手”的功能,引导并激励金融机构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


一是加快构建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性服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如武汉市政府在疫情时期牵头搭建了“汉融通”金融服务平台,平台数据覆盖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发改委、社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政府部门,服务覆盖60余万家小微企业,着力为小微企业搭建“融资服务+信用评价+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的“互联网+政务+金融+大数据”融资服务链,最大限度简化放贷手续和流程,对小微企业在“汉融通”平台提出的融资需求和延期还款申请,督促入驻银行24小时内快速响应,着力实现“金融服务直达”,大幅提升小微企业的融资效率。二是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应用金融科技在普惠金融领域进行新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当前较多银行推出了线上无抵押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小微企业通过企业网银就可以快速申请到贷款,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小额、高频”的融资需求。如农行推出的“纳税e贷”和“惠农e贷”,均是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线上发放,最快申请当天就能放款,有效满足了各类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三是深化政策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分险。一方面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或是政、银、担三方风险分担体系,通过担保增信、再担保分险、政策风险补偿服务合作机制,进一步扩展政策性担保贷款业务,实现企银担三方直联、担保贷线上互认、一键式快捷放款;另一方面要完善风险补偿金制度,对小微贷发放较多的银行给予更多的补偿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在信贷规模上向小微企业重点倾斜。


 (二)深化供应链金融破解小微企业融资“瓶颈”


供应链金融,是指围绕某一产品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对该供应链上的其他企业进行资金支持,保证上下游的各类企业资金正常周转循环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的实质核心是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依托供应链上信用等级较高的核心企业来提升自身信用等级,从而获得银行信贷资金。这种金融模式对于银行等资金供应方来说,其优点在于通过供需产业链可以筛选出来优质的小微企业,其次有核心企业的交易流水,随时可以把握小微企业的资金变动,易于早发现风险点。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均处于某一供应链中,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最佳突破口。发展供应链金融需要供应链金融中的资金供需双方充分运用当前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信息技术,持续加强供应链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优化服务流程,防范网络信息安全等,通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小微企业实现精准画像,实现精准信贷资金扶持,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更好为资金供需方提供信息互通。通过数字化赋能供应链金融,在降低金融机构成本和风险的同时,满足小微企业高频、小额的金融需求,进而提升小微企业的融资成功率。


 (三)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拓宽小微企业融资资金来源


据相关统计,2020年全国共有40家银行合计发行了51单小微金融债,发行规模共计3732.8亿元,同比增长82%,小微专项金融债券在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并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为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政府要求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不得减弱。在信贷规模不断扩张的要求下,银行的负债压力日益增强,同时政府要求银行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更需要银行降低自身的负债成本,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是解决当前银行顾虑的首选产品。在当前支持小微企业金融发展的趋势下,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2020年之后,以农行为首的国有银行首次参与到小微专项债的发行中来,发行利率也从3%-4%下降至2%-3%,小微专项债的发行在进一步拓宽银行资金补充渠道的同时缓解了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据专业人士预计,对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使得2021年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可能创出发行规模新高。


普惠金融是“十四五”期间金融工作的重点内容。2021年5月22日《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中小微企业是当前重点扶持对象。在社会各界的探索和尝试下,小微企业融资“老大难”的问题必将得到解决。


文本来源:商业经济 济南大学普惠金融产业研究院 责任编辑: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