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来源: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6日14:1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打造内蒙古重点产业链,有效推进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的“链长制”工作安排,落实好自治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农牧厅、能源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内蒙古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金融机构与自治区重点产业链高效对接,保障核心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需求,助推自治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聚焦自治区政府首批确定的现代煤化工、生物制药、稀土、有色金属、风电装备、光伏装备、奶业、肉羊、肉牛、马铃薯、羊绒、新能源12条重点产业链和符合高质量发展导向的重点传统产业链发展金融需求,建立供应链金融“1+N”服务机制(每条产业链确定1家银行为主办行,其他有意愿的银行为辅办行),要求金融机构按照政策引导和市场化、法制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全区重点产业链融资总量稳定增长、融资结构稳中有进、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融资效率稳步提升的“四稳”目标。
《方案》要求金融“1+N”服务机制成员单位按照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的原则,共同推进金融与重点产业链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水平。其中,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主要负责牵头抓总,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产业链供应链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提供重点产业链企业名单,会同各主办行组织重点产业链企业参加银企对接活动,对重点产业链企业开展产业政策辅导,统筹用好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带动金融资金投入。内蒙古银保监局主要负责推动保险机构丰富保险产品业务,更好地为产业链企业提供保险保障和融资增信服务。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支持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成效显著的融资担保机构在监管工作程序上适当简化,依法合规提高其放大倍数上限,引导其扩大重点产业链小微企业业务规模。各产业链主办银行建立所主办的产业链金融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力争所主办的产业链贷款增速高于本行各项贷款增速、产业链贷款利率低于本行各项贷款利率。非主办银行要充分发挥本行优势,积极参与全产业链金融服务。
《方案》从提升科技赋能水平、发挥好核心企业支撑作用、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五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运用科技赋能提升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水平,发挥核心企业对产业链的支持作用,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通过充分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提升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等措施,拓展融资渠道;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综合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支持小微企业的市场化政策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扩大重点产业链企业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开辟再贴现支持重点产业链“绿色通道”,对重点产业链的核心、上下游企业签发、持有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业务。
文本来源: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责任编辑: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