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来源: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2日09:56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多地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反弹的严峻形势,党中央作出“坚持全国一盘棋,确保交通物流畅通”的重要部署,国家及地方多次发布涉及供应链金融相关政策,为企业雪中送炭,强化金融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障经济金融安全稳健运行。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对2022年疫情形势下,国家及地方物流与供应链金融纾困政策做了如下梳理,欢迎交流探讨:
政策目录:
内容节选:
01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
4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七条”),提出七条政策,包括“着力纾困解难维护行业稳定”。
“国七条”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实施留抵退税,以及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等政策。
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交通运输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盘活车辆等资产,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多的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各地区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积极帮助有关企业续保续贷。
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适当向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倾斜,主动跟进并有效满足其融资需求,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相关贷款的接续转换。
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和客户还款能力基础上,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适当减少收费。
02 发改委等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了服务业、餐饮业等纾困扶持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强,宏观经济稳定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从行业角度看,服务业以聚集性、接触性行业为主,遭受的影响首当其冲。同时,服务业是保障民生、稳定就业的重要行业,容纳了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就业人数众多,关系到老百姓衣食住行。因此,制定积极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保障服务业渡过难关并促进其发展,是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关键。2022年在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下,更需要提前发力,运用超前的宏观政策引导,精准施策,助力服务业领域特殊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若干政策》重点提出加大对于特殊困难行业的金融支持。通过多元化的金融支持政策帮助特殊困难行业持续经营、缓解财务危机。例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等。这几项金融支持政策均旨在通过加强政银企合作、增加数据共享等方式,增大特殊困难行业信用贷款支持,并精准聚焦到所要支持的具体企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企业资金困难,满足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03 央行、外汇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
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23条政策举措。第十条提出: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发挥供应链票据等金融工具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支持供应链企业融资。
《通知》第二十条提出: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增信保障作用,引导保险机构做好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保险理赔效率。深化政保银企四方合作,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提供更丰富的跨境贸易背景信息和更便捷的核验服务,精准服务外贸企业,扩大保单融资规模。
04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4月6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进一步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十四五”期间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任务,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供给。围绕“六稳”“六保”战略任务,巩固完善差异化定位、有序竞争的金融供给格局,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稳步增加银行信贷并优化结构,丰富普惠保险产品和业务,促进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
《通知》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总量方面,银行业继续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两增”。结构方面,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提高。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实现全年新增小微企业法人“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成本方面,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前提下,力争全年银行业总体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
《通知》紧扣高质量发展和小微企业纾困恢复的迫切需要,细化了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要求。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投放,积极支持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资金需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对接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息对接机制。完善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服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银行与外部投资机构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服务小微科创企业的新模式。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适当的外汇避险产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承保覆盖面和规模。通过随借随还、续贷等方式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的期限管理。对临时经营困难但确有还款意愿和吸纳就业能力的小微企业,统筹考虑贷款展期、重组等手段,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还本付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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