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来源:福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52
近日,福田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福田区促进科创金融深度融合发展若干意见》。
其中《意见》提出:建设广东省供应链金融创新平台。联合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建设省供应链金融创新平台,建立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机制、监管规制和行业标准体系。研发搭建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的非现场监管系统和服务平台,为监管机构和创新试点单位提供全流程服务,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深圳市福田区促进科创金融深度融合发展
若干意见
为聚焦落实“双区”建设和综合授权改革试点重大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福田高端要素集聚的资源优势,以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为核心,推动科创金融创新发展,强化金融对福田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中央创新区的支撑作用,打造科创金融示范区,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深刻把握金融改革创新、金融对外开放、金融安全稳定的客观规律,抢抓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以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为核心,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新模式,全面促进科创金融深度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科创。健全金融服务模式,丰富符合创新主体需求的金融产品,形成各类金融工具与产学研协同融合的科创金融生态。
二是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探索推动人才、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三是坚持创新驱动。把握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客观规律,在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促进深港科创金融联动等方面先行示范。
四是坚持政策引导。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资源保障和支持力度,激发金融机构在科创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方面的活力,培育金融市场供给的内生驱动力。
(三)主要目标
力争在五年内全力推动实现福田区“一链、二田、三地、四体系”的科创金融发展愿景: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锻造科创金融示范田、高产田,打造创新企业总部聚集地、科技创新资本新高地、尖端科技创新策源地,构建福田区科创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创新业务体系、创新服务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打造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新模式。
二、提升科创金融精准服务“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优化科技产业链金融服务,构建福田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促进技术与资本的深度融合。全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五链”融合协调发展,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平台落户福田。打造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贷服务体系,鼓励创投企业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担保增信等多种金融工具投资科创企业,重点支持新兴产业集群、重大创新载体及产业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发展。
三、锻造科创金融“示范田”、“高产田”
(一)推动深港产学研深度合作打造科创金融“示范田”
坚持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国际合作、深港协同,实施重大创新载体倍增、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创新平台枢纽、国际人才创新服务等工程,加快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探索建立深港常态化对接机制,推动两地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深港产学研深度合作,创新科研人员出入境、科研物资流动、科研资金跨境、科研管理及科技评价等机制。
(二)建设都市型分布式科创区深耕科创金融“高产田”
把握科研资源回流都市核心区机遇,推动科创金融融合发展,助力形成具有聚集人气、传播文化、融通资本、创新策源、发展产业等城市功能的都市型、分布式、智能化科创区。探索成立区域政策性银行、国有平台公司,重点服务片区开发、重大项目导入、产业资源导入、高端创新平台建设的融资需求。鼓励辖区金融机构开发特色金融创新工具,探索大型城市更新项目信托基金模式、创新街区小微改造众筹模式、社会物业“房东+股东”模式,探索城市“微更新”联合基金融资模式。
四、打造科创金融“三大高能地”
(一)打造创新企业总部聚集地
加大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全过程财政支持力度,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聚焦5G、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金融科技、新能源、创意设计等领域,探索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高成长性科创企业。创新总部经济模式,加快集聚一批创新性科技总部企业,打造创新型企业总部集聚区。
(二)打造科技创新资本新高地
加快创投风投机构和人才汇聚,鼓励金融机构深化深港澳创新孵化、科创金融、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科技服务等领域合作。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培育等方式,搭建覆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等在内的完整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建立覆盖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的科创基金体系,培育打造一批特色硬核科技创新产业。
(三)打造尖端科技创新策源地
以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为目标,依托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之“强核枢纽”,加快布局一批重要科技基础设施。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资深度融合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集聚一批枢纽型、链接型、国际化创新合作平台,引进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集聚一批高端科技创新人才。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科创金融服务模式,着力突破一批高精尖原创技术,力争实现高端化、源头性、精品式、复合型创新。
五、构建科创金融“四大体系”
(一)构建科创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1.助力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助力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向前延伸服务链条,打造更加多元化包容性的创新资本生态体系,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深交所在总结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经验基础上,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
2.支持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密切配合深交所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搭建技术和资本的桥梁,创新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模式及运营机制。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发展,率先建成更具市场活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
3.建设广东省供应链金融创新平台。联合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建设省供应链金融创新平台,建立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机制、监管规制和行业标准体系。研发搭建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的非现场监管系统和服务平台,为监管机构和创新试点单位提供全流程服务,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4.打造科创征信评估中心。以百行征信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双业务资质为基础,结合政务补贴申报、金融信贷准入等服务场景,整合金融、政务等数据资源,建设科创征信评估中心。探索建设征信产业园,集聚征信产业数据中心、服务中心、数据实验室、研究中心以及上下游产业,建设征信产业研发、应用示范基地,形成集新兴产业和总部企业特征为一体的产业园区。
5.搭建服务科创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整合工商、税务、社保、公积金、水电气等政务数据,建立科创企业信用评级和风险画像,为金融机构研判企业风险提供参考。整合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资源,拓宽企业金融服务对接渠道。梳理国家、省、市、区各级惠企政策,降低企业搜寻成本,提高企业获得感。
6.支持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积极争取优质金融科技基础设施落户福田,支持国家金融科技测评中心、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发展,加快建设金融科技创新平台。以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为牵引,建立国家级数字人民币公共创新实验室,加快建设数字人民币应用示范区,全面布局数字人民币产业,支持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于科创企业各类场景。
(二)构建科创金融创新业务体系
1.鼓励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推进以知识产权运营未来收益权为底层资产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2.做大做实“投贷联动”业务。支持银行试点成立股权运作平台子公司落户福田。支持创投风投机构通过债券、信托、保险资金等多渠道募资。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投贷联动、投债联动、银保联动贷款、选择性贷款和科创企业股权化直投业务新模式。
3.鼓励创新科技信贷业务。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开展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金融创新,推动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产业链融资等各类科技信贷创新。鼓励传统金融业依托数字生态转型升级,探索金融交易、数据处理和信息共享方式与模式创新,推广“数字风控+信贷工厂”业务模式,提高无担保、纯信用、纯线上信贷业务规模。
4.鼓励创新科技保险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与科创企业联合开展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系列金融创新。建立和完善福田支持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机制,支持企业购买科创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员工忠诚险等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科创企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提高科技保险理赔服务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重大装备、关键设备创新保险产品,研究发展科技再保险。
5.稳步推进中小科创企业债务融资。积极探索以福田区为沙箱监管试验区域,建立健全精准服务科创企业债务融资的一级发行市场、二级交易市场制度以及信用增进、信息披露、中介机构管理、违约处置、投资者保护等机制。支持科创企业多渠道、多方式使用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开展可交换债、并购债券试点,完善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和配套制度,创新科技融资担保模式。
(三)打造科创金融创新服务体系
1.做强做大香蜜湖产融创新上市加速器。联手深交所做强做大香蜜湖产融创新上市加速器,通过加速金融服务创新、加速产业资源融合、加速政策精准投放、加速科研要素转化、加速公司治理规范,打造产融创新“样板间”,探索上市培育新模式,逐步形成创新资本加速聚集新高地。
2.建设香蜜湖国际风投创投街区。稳步推进国际风投创投中心(深铁置业大厦)建设,打造香蜜湖国际风投创投街区,聚集国际国内知名创投风投机构,推动创投行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基金,加大科技创新成果全生命周期投入力度,助力科创企业直接融资,逐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直接融资中心。
3.创新科技信贷政策扶持。加大科技创新产业资金支持力度,强化为科创企业贷款、发债等融资行为提供政策扶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广“银政企合作贴息”项目,支持“政银保”联动,创新试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创新“银保担”模式,发挥银行金融科技、保险分险、政府财政增信三方优势,全面提升科创企业申贷获得率。
4.大力发展科创金融服务机构。支持金融机构成立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科创金融租赁等创新型分支机构,积极推动聚焦于科创企业服务的科技型小额贷款、科技型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引导金融机构聚焦科创金融服务。支持在香蜜湖新金融中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公司。
5.打造服务科创企业首贷续贷中心。搭建科技创新、市场需求和金融机构对接服务平台,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好、更专业化的服务。推进金融支持中小微科创企业各项政策快速、精准落地,组织商业银行入驻行政服务大厅,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创企业提供信贷政策咨询、产品介绍和贷款受理等一站式、便捷化、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6.推进科创企业跨境资金流动试点。吸引跨国企业在福田区设立全球或区域财资中心,发挥财资中心的资金集聚效应,联通在岸和离岸金融,打造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重要枢纽。探索建设跨境投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支持深交所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融对接,探索开展股权、业务和技术合作,开展成熟产品互挂。探索推动创投基金跨境资本流动试点,促进科创企业收入跨境汇兑业务便利化。
(四)打造科创金融政策保障体系
1.深化科创金融财政支持政策。深化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改革,统筹整合财政科技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支持。整合全区科创金融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创金融专项产业政策。综合运用科技发展基金、创投资金、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财政资金后补助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建立健全科创金融改革创新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金融机构开展科创金融改革创新的风险。
2.完善政府引导基金体制机制。发挥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有效引导及带动风投创投机构投资福田辖区内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企业。探索引导基金直投与产业资金扶持的联动机制,构建多层次的投后服务体系,强化引导基金绩效管理,进一步优化引导基金运作机制。
3.加强科创金融专业人才培养。通过“培训+实战”滚动推进方式,打造专注于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工作的“技术经理人服务团队”。招才引智,筛选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项目团队在福田就业创业。培养懂行业、懂技术、懂信贷的复合型科创金融人才。研究出台针对科创金融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的户籍、住房、子女教育、出入境等方面的专门政策,营造和谐宜居、环境优美、有利于人才创业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4.健全科创金融风险管控机制。建立科创金融改革创新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预警体系。高度关注科创金融产品、新兴服务模式的潜在金融风险,切实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5.加强统筹实施规划组织协调。建立跨部门的科创金融工作领导机制,加强领导、协调组织、统筹规划、分步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创新实施科创金融政策,完成工作任务。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促进科创金融示范区建设稳妥有序推进。
文本来源:福田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