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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关注| 山东临沂:深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 指导银行机构开发线上供应链金融产品

文本来源: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16:24 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其中提出: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整合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加大供应链金融平台研发推广力度,发挥“沂链通”供应链票据服务平台与上海票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直连作用,扩大我市供应链票据签发和交易规模。深入开展“银担商票保”业务试点,积极探索解决中小型企业综合信誉弱和融资成本高等问题的新路径。深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指导银行机构开发应收账款质押、电子仓单质押等线上供应链金融产品,缓解商城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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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

支点城市建设方案


建设国家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是国家、省赋予临沂的重大战略使命,也是临沂实现“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的重大战略机遇。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临沂商贸物流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目标定位,深入实施商贸物流首善战略等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推动商贸物流智慧化、国际化、绿色化、链条化高质量发展,积极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在推进“万亿工业、万亿物流、万亿金融”中放大发展格局、提升区域战略位势,全面塑造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奋力开创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打造融入长三角、辐射全国、联通国际的现代流通战略节点。


2. 建设目标。到2025年,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临沂商城、中国大集”首选度更加凸显,区域商贸流通枢纽功能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现代物流城垂直崛起“四个商城”建设全面增势,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3000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780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2000亿元。临沂商城市场交易额、物流总额分别突破7200亿元、10000亿元,智能仓储占比达到45%,区域性现代仓储群渐成规模。


——高效能流通网络基本形成。综合交通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内通外达的“来”字型综合交通通道格局成型,干支仓配功能进一步提升,共同配送模式有效推进,海外商城、海外仓达20处以上,“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日趋完善。争取增加中欧班列固定线路及国际联运计划,力争到发数量每年增加20%左右,打造国家级多式联运中心。


——流通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深化,信用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金融服务支撑能力显著增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营商环境迈向国内一流,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总量突破170万户,对外开放跨上新台阶,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新跃升。


——市场主体竞争力显著增强。流通领域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一体化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一批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链引擎项目落地建设,流通市场主体创新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打造骨干物流园区和企业20家、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的平台型企业16家、营业收入过亿元的网络货运平台4个。完成39个传统物流园区搬迁改造,招引落地物流行业龙头企业6家以上。


到2035年,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内畅外联的流通网络全面建成,基本形成“三网两圈两枢纽”综合立体大交通格局。各类绿色技术在流通领域全面深入推广应用,数据和信息赋能成效全面显现,线上线下全方位深度融合,区域性“公路+”多式联运体系全面建成。流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稳步提高,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塑成,物流市场主体规模进一步扩大,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显著增强,临沂商城市场交易额、物流总额年均增长均保持8%以上,总量均实现再翻一番,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支撑,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实保障。


二、骨干走廊战略定位


(一)通道支撑。


临沂位于京沪、沿海、沿黄、陆桥国家物流大通道,依托鲁南通道、鲁中通道、滨临通道、京沪辅助通道等两纵两横四条综合运输通道支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横向:临沂以鲁南通道为主线(日兰高速、岚曹高速、新石铁路、鲁南高铁),向东通达日照港、青岛港、连云港,向西衔接郑州等中原城市群,融入沿黄国家物流通道,并在兰州西向接入新亚欧大陆桥国家骨干流通走廊,对接服务新疆乌鲁木齐、库尔勒、伊犁等支点城市。依托鲁中通道(鲁中高速、青兰高速、瓦日铁路),融入国家陆桥物流大通道,向西对接广大中部地区,积极支撑服务新亚欧大陆桥国家骨干流通走廊。


纵向:临沂以滨临通道为主线(新台高速、长深高速、胶新铁路),积极融入东线沿海流通大通道,对接服务沿海国家骨干流通走廊。以京沪辅助通道为支撑(京沪高铁辅助通道、京沪高速),依托京沪国家物流通道,对接京沪国家骨干流通走廊,服务“长三角”城市群。


(二)走廊定位。


“一带一路”区域性国际物流走廊“枢纽”——依托鲁南、鲁中通道,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发挥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货运补链强链城市等支撑作用,拓展河南、山西等中西部公铁联运物流市场和中欧班列集货网络,加强与新疆乌鲁木齐、霍尔果斯、喀什等支点城市的合作对接,以铁路、公路直达运输为支撑,融入新亚欧大陆桥国家骨干流通走廊,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建设新亚欧大陆桥东部产业和开放高地,打造“一带一路”建设重要门户。


服务“长三角”农产品骨干流通走廊“中心”——依托京沪国家物流通道,发挥临沂综合交通枢纽支撑作用,连接济宁、枣庄、潍坊、日照等地,向南服务“长三角”城市群农产品供给,深入实施蔬菜水果和畜产品稳定保供工程,完善农产品保鲜流通服务功能,提升农产品集聚水平,依托临沂商贸市场集散优势,加强与上海、杭州、南京、苏州等支点城市联动,探索廊内城市间“资源互补”合作机制,推动与长三角在农产品、能源等多领域流通合作,打造山东向南拓展的战略桥头堡。


鲁南经济圈区域骨干流通走廊“中心”——依托临沂综合保税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等开放平台,联合菏泽、济宁、枣庄等地,深化与苏豫皖交界地区城市合作,以物流合作为重点,积极开拓粮食、水果、脱水蔬菜等农产品市场,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新兴市场,加快区域农资保供和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共建鲁南区域骨干流通走廊,带动新兴产业、高效农业跨地区合作,增强产业实力和商贸物流功能,创建全国区域骨干流通走廊示范带。


(三)发挥作用。


1. 服务区域农产品流通,打造“长三角”供应基地。立足我市农业特色和优势,全面对接长三角农产品市场,以长三角地区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于一体的产销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布局建设应急保供中心仓、冷链物流基地等设施平台,全力打造长三角“菜篮子”“果篮子”“肉篮子”“米袋子”等直供基地。依托大型批发市场、商会协会、农民经纪人等组织,加强与长三角蔬菜集团、农贸市场、大型企业等主体的合作,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开辟从生产基地到市场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聚焦“土特产”,加快培育24个特色产业,打响兰陵蔬菜、蒙阴蜜桃、沂南黄瓜、费县西红柿、平邑金银花、莒南花生等一批“土特产”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服务国家化肥储备,打造鲁南农资储备基地。发挥复合肥产业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政策性农资储备任务。结合市场需求和服务半径,畅通运输通道及面向鲁南苏北集中消费区的流通网络。布局建设1处省级农资仓配基地,改造提升10处县域仓配中心,实现仓储、调配、供应协同,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动山东供销农资智能仓配和应急保障(临沂)基地等项目建设,统筹整合优质资源,积极参与全省农资流通服务网络,逐步形成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农资流通服务网络,打造服务鲁南辐射苏北的农资储备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服务区域煤炭流通,打造晋鲁煤炭组织中枢。依托瓦日线、侯月新菏兖日线,向西延伸对接山西、陕西,向东连接日照港,发挥临沂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等政策平台优势,协同钢焦化氢一体化循环产业链打造,加快疏港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推动重大煤炭基地平台共建共享,开展区域性货物集散与分拨配送,组织煤炭、焦炭等重要资源跨区域、规模化流通,打造联通山西辐射鲁南苏北的煤炭流通组织服务基地,强化集散功能,推动煤炭流通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功能拓展。


1. 拓展国际合作。推动临沂港与青岛港、日照港等联动发展,深化港口功能前置,打造鲁南集装箱调运中心。持续拓展多式联运大通道,加大中欧班列运输计划争取力度,加密运行频次,提升TIR线路版图,拓展运营中哈、中俄等国际公路(卡航)运输业务,加快搭建以铁路、公路直达运输为支撑的亚欧大陆物流新通道。增开国际货运航线,稳定提升日韩货运航线,建设国际货运监管仓、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支持机场申请进境水果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引导企业拓展在“一带一路”、RCEP等国家和地区的海外仓布局,实现“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推动新业态融合发展。实施“市场开拓境外计划”,支持企业在中亚、东南亚、非洲等区域组织开展贸易自办展和经贸对接会。设立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出口“绿色通道”,探索创新属地查检作业线上查检模式,推广注册登记线上评审,持续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海关监管改革措施,助力企业快速通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海关、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深化区域协作。以京沪高铁辅助通道建设为契机,与长三角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交流合作,积极对接长三角智慧农业创新联盟,推进农业科技品牌共建,承接产业转移配套,探索创新飞地、研发生产异地协同等模式,争创国家级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强与淮河生态经济带、淮海经济区城市协同发展,优化区域商贸物流布局,完善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共同实施智慧物流升级、国际物流培育、多式联运试点等工程,加快推动与连云港、徐州、商丘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流通支点城市合作共建。深化与晋鲁煤炭骨干流通走廊沿线城市合作,以物流联通为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协同发展,联合走廊沿线城市共同组建企业联盟,形成稳定的煤炭等重要能源、资源产品产销联盟。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绿色物流一体化先行区建设,强化与淄博、潍坊等城市物流协同发展。加快实施河道整治提升、高铁基地建设等工程,建设鲁南物流能源廊带,联合打造鲁南高铁枢纽城市群。深化济南—临沂对口合作,高质量建设济临经济协作区,协同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主动对接胶东经济圈,谋划建设青临(沂水)经济合作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做强枢纽经济。推动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与综合货运枢纽、机场、铁路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高效协同,构建骨干物流设施网络。探索推进“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模式,集聚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能级,加快建设国际陆港,完成39个传统物流园区整合搬迁,推动顺和天源智慧物流园、财金智慧云仓、公路物流枢纽二期等16个新建物流园区建设和搬迁物流园区改造,打造“仓配一体、园线一体”的高能级物流枢纽经济先行区。依托临港不锈钢产业集群优势,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强化与日照港口功能对接,实现与日照产业互补联动一体化发展,打造钢材、煤炭及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资源配置物流枢纽。发挥航空货运高效优势,积极培育“临空经济”,依托临沂综合保税区,构建跨国采购体系,积极发展保税展示销售、进口商品直销、垂直电商等新业态模式,建设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推动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高附加值产业集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商品和资源要素流通环境


(一)提升流通领域商事服务水平。


1.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40项依托市级业务系统办理事项,实行智能审批。全面梳理流通产业审批链条涉及的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分阶段制定全产业“一链通办”事项清单,在流通产业发展集中的园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手续办理。选取高频事项研究制定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措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域办、就近办、极简办、智能办。推行建设项目智审快办,全面实行“云评审”,提供视频会商、线上评审服务。推行环评“打捆”审批改革,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深化“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模式,建立分级分类监管体系,科学确定监管频次,对信用风险较高企业加大抽查比例,提高监管精准性。打造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所有入企执法检查,均通过平台备案,实行“扫码入企”,对检查行为实行全过程监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1. 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持全国一张清单,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自查自纠,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加快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开展流通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与合法性审查联审联动,聚焦财政奖补、特许经营、政企合作等热点问题,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及时修改、废止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规则标准体系。深化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标准统一,实现高频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梳理流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涉及的技术审查、专家评审、会议审查、现场踏勘、现场核验、征求意见等特别程序用时,无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办理时限的,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一)建设高标准商品市场


1. 推进专业市场业态转型。围绕“前端延伸”“流通渗透”“后端升级”,推动各类市场从单一的交易功能,向商品交易与体验展示、设计研发与品牌孵化、仓储配送与供应链管理、商城指数与信息发布等不同功能业态的组合叠加转型,形成总部型、流通型、体验型、展贸型四大类型市场。加速推进商谷片区建设,提升市场形态,导入高端业态,增加市场运营含金量。高标准、高要求打造提升专业市场,促进产研融合、产销融合、产运融合。鼓励专业市场与国内优秀产业基地合作,探索实践产销异地合作模式,巩固市场集散优势。引导商品市场与特色产业集聚区、物流配送中心对接合作,整合资源要素,打造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商贸数字化水平。推动商贸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垂直电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新零售等新型交易模式。支持市场商户利用第三方平台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复制推广新明辉一站式数字供应链模式,打造一批“专而强”“特而精”的本土电商平台。大力发展电商第三方服务,建设东方商都智慧电商产业园、中通快递智能电商产业园等项目,打造特色商品电商供应链基地,提升直播电商基地首位度,实现线上线下优势互补、动态平衡。探索“市场+供应链+直播+仓配”模式,培育一批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争创国家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到2025年,垂直电商平台达到30个,年交易额过亿元(平台)企业累计20家。(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1. 提升生鲜农产品流通设施水平。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主通道周边,因地制宜建设田头冷藏保鲜设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指导供销社、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建设改造农产品产地市场、集配中心等设施。指导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鼓励畜禽类加工龙头企业、特色水产品加工企业,加强冷链资源共享,配套发展保鲜储运设施,建设完善畜禽、水产品交易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构建农产品供应链及服务体系。实施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项目,布局一批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智慧批发市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完善市区蔬菜储备制度建设。引导田间集货销售场所和季节性批发交易市场向产地收货处理中心转型。支持电商平台、实体企业采用产地直供、跨区域销售、线上线下合作的模式,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快发展标准化、订单化农产品直供配送模式,大力拓展中央厨房、消费扶贫等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多层级商贸网络。


1. 优化城乡商业发展格局。合理规划全市商业网点,优化商贸设施布局,提升商业服务能级,打造特色商业街区,推动各类商圈错位发展。加快解放路省级智慧商圈试点建设,高标准打造“新琅琊不夜街区”、沂州里等热门商圈,创新推出一批沉浸式、体验式、参与式项目,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向场景化、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商业,在主城区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现县域综合商贸中心、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全覆盖,积极创建国家县域商业“领跑县”、省级现代流通强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城乡流通网络。统筹城乡服务资源,培育壮大一批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建立以县域配送为主体、乡镇周转为补充、村级服务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服务网络,推进联采分销、直营加盟、仓储冷链、加工配送、线上线下、上行下行、基地建设等七项服务功能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县乡村三级网络为依托、七项服务功能为支撑的全市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一张网”。(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商贸流通业态转型升级。


1. 推进实体商业转型融合发展。实施数字商贸兴市、物流数智提升工程,围绕五金、小商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等优势行业,引导商城企业、商户数字化转型。支持大型商超等连锁商业上线上云上平台,推动购物中心等传统商业积极引进首发商品和首店、旗舰店,拓展文化创意、休闲娱乐等业态,推广深度联营、买手制经营等模式,鼓励“商品+服务”混合经营。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向场景化、数字化、智慧化转型。加快临沂物流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物流大数据底座,培育一批高质量数据应用场景,打造省级物流大数据平台节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引导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等各类电子商务主体到乡村布局,畅通农村网购渠道。指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电商平台上开设网店等,打造一批电商镇、电商村。完善产地节点市场与长三角主销区市场供应链信息网络,搭建产销交易供应链大数据平台,推动产销地供求信息互换互通。到2025年,全市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超过110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生态。


1. 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现有龙头商贸企业通过增资扩产、改造升级、延伸链条、补齐短板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大型物流骨干园区、企业多元发展,打造行业标杆。支持发展垂直电商平台或供应链平台等平台型企业,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推动商贸流通设施、技术装备等数字化联动升级。推动有实力商贸企业通过战略合作、资本运作等方式拓展经营网络,完善全球采购与分销渠道,培育国际资源配置和整合优势。引导专线物流企业以联合、加盟、入股等合作方式做大规模,开展第三方、四方物流供应链服务,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物流企业争创国家A级物流企业和省星级物流企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培育特色企业做优做精。鼓励特色商贸流通企业做优做精,提高供应链精细化管理水平,深耕本地市场,拓展辐射范围。鼓励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发掘细分市场潜力,培育独特竞争优势,实现精细化、多元化、品质化发展。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振行动,争创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强领军企业,培大育强莒南花生、沂南肉鸭、兰陵蔬菜、平邑金银花等“土特产”。支持物流园区统一运输管理系统,统一物流结算,推广使用电子面单。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


1. 推动国内外市场衔接联通。实施“海外临沂”战略,鼓励引导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进出口业务。支持商城企业设立进出口贸易公司,引进境内外有实力的外贸公司来临沂设立分支机构。依托中国(临沂)国际工程物资采购平台,加强与大型国际承包工程对接合作,做大工程物资出口。发展“产业集群+市场采购+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供货基地。用好RECP原产地证书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政策,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商品品类拓展、通关方式创新、公共海外仓建设等领域的合作,培育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区域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加快推进RCEP、“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上合组织国家海外仓建设,积极拓展非洲、中东、南美等新兴市场公共海外仓,支持在贸易来往频繁的边贸城市设立边境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放大开放平台集成效应。深化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用好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政策,推动综合保税区与临沂商城深度融合。推广“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推动更多市场主体拓展出口业务。加快“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紧盯中亚、中东、非洲、俄罗斯等新兴市场,支持企业组织举办境外自办展和经贸对接会。加快建设临沂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屠苏岛大型会展中心,高水平举办RCEP区域(山东)进口商品博览会、世界人造板大会等国际性展会,提升临沂国际贸易知名度和辐射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速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一)构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1. 推进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完善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功能,推进枢纽存量提升工程建设与存量项目业态转型,提高物流运营能力和产业服务水平,与国际陆港联动,加快融入国家“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用足用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政策,加快推动临沂国际陆港综合货运枢纽、临沂空港综合货运枢纽、临沂疏港综合货运枢纽、临沂南综合货运枢纽、临沂东综合货运枢纽和山东港汇国际物流园区“五枢纽一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综合货运枢纽布局,提高全市综合货物运输高效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水平,提升综合货运枢纽辐射能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建设城乡高效配送体系。以国家物流枢纽和区域骨干物流枢纽为主框架,建设“N”个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城乡高效配送网络体系。创新“客运+邮政”“客运+快递”“电商+快递”等客货邮运营新模式,畅通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打造城乡双向畅通通道。建设城乡高效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创新货物公交、集提集配等配送模式,提升配送信息化水平。制定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推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力度,提升物流与城乡共同配送运作效率。到2025年底,建成县级物流节点66处、乡镇配送中心(物流站)159处、村级物流点3538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水陆空货运周转能力。提速建设现代物流城,全面完成39处物流园区、1800家物流企业搬迁,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物流城。发挥好临沂港、综保区、济铁物流园等平台功能,加强与山东港口集团合作,深化青岛港等沿海港口功能前置,拓宽陆海联运、海铁直运功能,推动港口、物流园区一体化,提升企业进出口效率。支持公转铁货运主体做大做强,承接大宗货物转运,完善提升铁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功能,加密中欧班列运行频次。支持临沂物流企业运营中哈、中吉乌“卡航”等国际公路运输业务,提升临沂至吉尔吉斯坦TIR运输线路,拓展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新线路。增开国际货运航线,争取设立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完善提升临沂机场国际口岸功能,进一步稳定提升日、韩货运航线。(责任单位:临沂商城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冷链物流能力。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围绕肉类、果蔬等农副产品主要生产基地,加快建设规模化、社会化、网络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优化完善冷链物流网络布局。重点支持兰陵县、沂南县、蒙阴县、莒南县、平邑县等,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主通道周边,新建、扩建一批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以“田头冷库”为基础的冷链物流节点。以综保区国际冷链物流中心及周边冷链物流设施为主要承载区,构建农产品中转集散型冷链物流基地。大力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物流终端”等农产品直供冷链物流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逆向物流服务。加快废旧物资回收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动相关设施、场所共享共用。完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加快形成交售便捷、覆盖面广、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态高效的逆向物流服务体系。支持从业者拓宽渠道,延伸产业链,在废旧物资的前端分类收集、终端分类运输、后端分类处置等环节,形成一条完整、闭合可控的处理链,打造“城市生态闭环”。改造、规范、提升现有废旧物资加工企业,建设现代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园,构建布局合理、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坚持从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回收利用环节入手,贯通农林牧渔、肉蛋奶菜菌果之间的联系,提升“四料五减”水平。到2025年,实现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应急物流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资源,统筹完善应急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急物流能力储备,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联动响应机制。支持物流枢纽企业完善应急设施功能,增强多节点、多通道、网络化的应急物流保障能力,实现应急物资跨区域快速调运、区域内有效分拨和配送。构建涵盖救灾防灾、医疗防护、粮食食品等应急物资的动态储备机制,以生产企业产能保障、流通企业有偿代储、政府应急储备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实物储备与产能储备能力。完善应急物资统一调度制度,健全应急物资紧急征用和跨区域调度机制。落实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确保紧急状态下生产生活物资顺畅调运。搭建应急物流调度平台,实时精准查询应急物流仓储、物流企业应急能力储备。依托国家物流枢纽,融入国家应急物流骨干网,打造应急物流节点城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交通运输流通承载能力


(一)完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1. 加强通道立体网络建设。①完善公路通道网络。推动临沂至徐州高速、临沂至东海高速、日兰高速改扩建、潍坊至邹城等高速开工建设。加快董家口至梁山高速临沂段高速公路建设,争取完成临淄至临沂、临沂至滕州高速项目建设,到2025年,初步形成“五纵五横”高速公路网,远期逐步构建“十纵十横”普通国省道网络。②完善铁路通道网路。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园区、进厂区,畅通货物运输“微循环”,到2025年铁路专用线达到18条。全线开工建设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潍坊至宿迁段和董家口至瓦日(兖石)铁路联络线,加快推进莱芜至临沂高铁前期工作。③完善航空通道网络。建成临沂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开通日韩全货机航线。加快推进兰山、平邑、兰陵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力争实现“1+X”格局的沂蒙机场群。力争完成费县、临沭通用机场验收。④完善水运通道网络。压茬推动兰陵县西泇河、莒南县绣针河通江达海工程,联通运河长江及日照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高枢纽集疏运能力。全力推进董家口至沂水、胶新铁路复线、临沭至连云港、临朐至沂水等项目建设,实施“支线铁路进港入园”工程,提升铁路连片成网效应。打造“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的现代化集疏运网络,实现国内干线网、区域分拨网与同城配送网的三网融合、互联互通、相互赋能,提高走廊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到2025年初步建成“三网两圈两枢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设综合交通应急体制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施、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综合交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预案体系,建立市县分级负责的应急资源调度机制,基本实现应急资源统筹共享,构建高效顺畅的应急指挥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1. 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争取国铁济南局批复更多的混装车站和混装线路,大力发展中欧国际铁路货运班列,推进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发挥不同运输方式比较优势,打造“国际海运+国内铁路+新能源重卡”联合运输模式。鼓励工矿企业、粮食企业、木业企业等货物“散改集”,推动临沂商贸产品由汽车散装运输向铁路集装箱运输转变。到2025年,临沂铁路发送量超过450万吨,铁路运输在交通运输结构中占比达到5.5%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发展联运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公路物流企业与铁路物流企业联合模式,培育多式联运综合经营主体,搭建多式联运综合智慧平台,建立完善的集装箱还箱场站,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业务,持续增加全省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推动不同运输方式经营主体建立“中途不换箱”合作机制,开展“全程不拆箱”,实现多式联运“ 一箱到底”。到2025年,力争省级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试点项目达到6个,多式联运1小时换装率达到100%,有效降低全市交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促进货运清洁能源替代。优化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点三级绿配节点体系,落实新能源货车便利通行政策,创新“路权+奖励”支持政策,大力推广城市新能源货车。鼓励发展新能源重卡,稳步替代传统燃油货车。加强氢能源货车技术研发,推广使用氢能源货车。到2025年,清新能源货车达到3000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建设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客货运站等区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到2025年,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实现有效覆盖,打造“青岛-临沂-济南”新能源重卡全国示范线路。鼓励货运枢纽使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进货运枢纽智能化升级,实施智慧赋能园区工程。鼓励货运枢纽建设光伏电站,发展智能储电设备,引导现代物流城等物流园区使用电动叉车、电动货车等新能源物流设备。依托农资、商贸等重要运输通道,广泛应用交通基础设施自感知等新技术,丰富车路协同应用场景,推进智慧公路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拓展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一)加强金融供需对接。


1. 建立流通产业项目库。建立流通领域融资项目库,梳理龙头流通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等金融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支持力度。发挥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加大对商贸、交通物流、农村流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整合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加大供应链金融平台研发推广力度,发挥“沂链通”供应链票据服务平台与上海票交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直连作用,扩大我市供应链票据签发和交易规模。深入开展“银担商票保”业务试点,积极探索解决中小型企业综合信誉弱和融资成本高等问题的新路径。深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指导银行机构开发应收账款质押、电子仓单质押等线上供应链金融产品,缓解商城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临沂商城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打造市级“融沂通”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功能优化和特色专区建设,为市场主体创业兴业提供融资保障。加强平台推广,开展进企业、进商城等宣传活动,打造“融沂通”服务品牌。加快数字金融发展,推动银行机构与平台合作,开发信用数字信贷产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临沂商城管委会、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下沉。引导银行机构在乡镇增设网点、改善金融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制定乡镇网点恢复规划。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力度,加快营业网点总体布局优化和服务功能提升,加大智慧柜机等智能设备布设力度,确保优先向乡镇(社区)倾斜。深入推动“沂蒙金融超市”行政村布点设立工作,深化助农取款服务点综合支付升级工程。扩大涉农抵(质)押贷款业务规模,实现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探索建立各类产权数字化登记、流转交易系统。(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优化普惠金融服务。综合运用首贷培植、银税互动、无还本续贷等政策措施,优化涉企金融服务,提高企业信贷可得率和便捷性。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落实风险补偿有关政策,积极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深化银担合作,加大“支小支农、降费让利”力度。发挥数字金融赋能作用,健全抵质押物价值重置机制,破解中小微企业抵质押担保难、信用评估难、风险定价难等堵点难点。健全金融辅导、金融管家等融资服务保障机制,探索针对流通领域特色产业集群组建商圈辅导队,拓宽辅导企业范围,推进金企精准对接,破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金融机构作用。


1. 加强市外金融机构招引合作。优化提升我市现代金融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加快聚合优势金融资源,培育壮大现代金融产业,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引进征信服务、政策咨询、信用评级、风险评估等市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临沂,推动各类金融业态集聚发展。抢抓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机遇,深化与鲁南其他地市在政策规划、协作机制、资源要素等领域的金融合作,推进城市间金融机构、人才、资源等要素的互联互通,形成区域金融联动发展的良好态势。(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鼓励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典当行等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坚守“支农支小”服务定位,打造地方金融服务品牌,引导更多民间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按照“减量提质”的发展思路,引导业务开展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地方金融组织做优做强,实现特色化经营、差异化发展,构建覆盖市县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健全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政策,逐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梳理形成地方金融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对其他各类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和数据加强整合归集,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优化跨境结算服务。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办户”。银行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临沂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向乡村两级延伸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市县镇村四级保险服务网络。加大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争取更多区域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纳入省级以奖代补范围。推动县区申报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品种,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增强出口信用保险效能。支持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统筹相关资金对新兴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信保保费支持比例不低于50%,其他市场支持比例不低于30%。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承保覆盖面和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推行审批替代、主动公开、行业自律、信用修复、证明事项告知、政务服务承诺等“六型”信用承诺制。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和主体责任,将书面承诺的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市场准入承诺,鼓励市场主体在进入市场前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推动市级行业协会作出守信承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落实《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广应用,推动各监管部门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尽快实现监管领域、事项和对象全覆盖。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监管部门按照省、市统一的制度规范建立或调整信用评价模型、信用等级划分和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标准等,构建全市信用监管“一张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对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的全面领导,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切实把国家、省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功能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各环节。


(二)强化方案责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建设方案实施,及时研究解决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中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有关规划编制、流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土地保障、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建设方案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围绕商贸与农产品等战略流通领域,加强与省直部门衔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指导支持。严格落实流通领域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聚焦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全市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库,谋划储备一批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统筹利用各类政策和资金积极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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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本来源: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