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来源:辽宁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2日17:24 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
为进一步强化金融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辽宁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等8个部门印发专项实施意见,围绕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作用、完善外汇便利化服务、强化正向激励措施、完善融资配套措施、落实组织实施保障等六方面提出17条具体实施举措。
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目标和重点。针对民营企业贷款情况制定考核方案,从贷款增量、户数增量等维度综合评价银行机构民营企业信贷服务情况,力争实现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只增不减,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目标。
加大对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探索开发符合绿色民营企业经营特点的金融产品。完善绿色金融支持项目库建设,为绿色民营企业提供项目展示、信息披露、银企对接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开展深化“金融助百企”科技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行动和科技金融服务进园区专项行动,扩大科技型企业融资规模,强化金融服务科技型民营企业能力,切实满足民营企业合理化融资需求。
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明确首贷户标准,加大培育拓展首贷户力度,建立首贷户考核标准。依托涉企政务数据等信息,开发民营企业信用类融资产品。依托现有的“首贷中心”服务机制,开设线上线下小微企业专项服务窗口,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产品宣介、财政奖补政策咨询、银企信息推送等金融服务。
深化政银企沟通合作和供应链融资服务。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提升银企信息共享程度。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优质企业白名单推送机制,积极开发支持优质民营企业的 专属金融产品。围绕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群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产业链融资促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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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金融监管局
文本来源:辽宁金融监管局 责任编辑: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